黑龙江省抚远港务局原粮食码头修复工程项目官网平台征求意见稿公示
上传时间:2021-01-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官网评价法》、《中文中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要求,黑龙江省抚远港务局原粮食码头修复工程项目官网平台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官网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与该中文官网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抚远港务局原粮食码头修复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抚远港务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位于抚远市港务局有限公司院内。
二、公众查阅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
(1)官网平台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2G_BfxVDKZTvwLpG7zs1Q
提取码:xcfg
(2)查阅纸质平台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版平台可建设单位人员或环评编制单位。(联系电话:15804509130/15004636813)。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包括:受中文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2G_BfxVDKZTvwLpG7zs1Q
提取码:xcfg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抚远港务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亚
联系方式:15804509130
单位名称:黑龙江长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5004636813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